2008/11/22 [来源:华商晨报]
■30%到50%的税率 ■高速公路仍然收费
[新闻背景]
11月20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国家正抓紧研究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施燃油税费改革问题。
很多消息将燃油税征集时间定在12月1日。来自国家发改委网站的消息称,燃油税可能取代包括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研究决定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不过,高速公路收费不在考虑之列。
这意味着,过路费、过桥费很可能最终没有进入燃油税“费改税”范围之中。
燃油税对于公众和公共利益意味着什么?
很少会有一个税种被这样期待。
对于公众而言,他们对燃油税的期待,实质是他们处于各种费用缠身之下,对于公平税负的渴望;于公共利益而言,对燃油税的期待,实质是对于控制消费总量、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的寄予。
燃油税改革虽十年历尽犹一剑未成,其实质则在于它难以突破各种利益势力的重重罗网。12月1日前,这个利益罗网一下子被撕破了吗?
1 高速公路为啥还收费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指出,路桥收费问题非常复杂。
从效率角度讲,路桥收费应该是越少越好,但另外一种理念认为,如果高速路不收费,大家很可能会选择都往高速路跑,高速就可能变成低速,所以高速路收费是有偿服务。“将过路、过桥费与燃油税分开是合理的。”刘桓说。
另一方面,这一最终的选择,也是妥协的结果。因为如果过路、过桥费全部并入燃油税中,意味着有大量交通收费将转换成税收,并进入国库,而此前,这些收费主要由交通部门来征收和使用。
另外,这意味着大量收取养路费、过路过桥费人员的身份转换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造成大批人员下岗。
2 撤二级以下公路收费受质疑
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消息中,明确表示可能撤销的收费站点仅仅限于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
据了解,符合政府还贷和二级以下两个条件的道路,在全国很多城市并不多见。
不仅如此,多数地区新建的二级公路都明确不会收费。“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二级以下道路本来就不能收费。”
交通部门负责收费管理的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只有在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二级公路,连续里程达到60公里以上,经过批准,可以收取通行费。
同时他也表示,在个别地区,二级道路收费情况将在最近两年内消失。
有关专家对此表示,只撤销二级以下道路收费站点,对于那些希望通过燃油税政策出台而降低用车成本的人来说,意义不大。
3 三种税率为何都这样高
事实上,围绕燃油税开征的争论不止于此。税率的确定是另一个很关键的内容。
关于燃油税税率,一度有30%、50%乃至100%三种方案,而30%到50%的税率最有可能。上述三种税率对于纳税人的负担显然明显不同。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能源系统分析和市场分析室主任姜克隽说:“因此我们的建议是在刚刚开始的时候,用费改税的形式,以一个比较低的税率推出燃油税,如20%左右。从而将信号传递给公众,通过税收改变大家的消费方式。在经过5~6年的车辆更新之后,逐渐将税率提高到60%、70%甚至100%,才能更好地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4 养车费用是高是低
沈阳市某中学的张老师一个月的油钱在700元左右,每个月养路费是96元。
张老师算了一笔账:按照每个月消费700元油钱计算,每个月的耗油量大约是118L,如果开征燃油税之后,按照现在油价5.93元/L进行计算,如果征收标准是30%,那么每个月需要缴纳燃油税大约是210元,比现在每个月缴纳的96元养路费高出了一倍多。
“我看有的报道说,征税后可能油价会降一元,那咱们还是得多花钱。”张老师算了一下,即便是每升降一元,他每个月仍然需要缴纳大约175元燃油税,比养路费仍然高出将近一倍。
本报记者 王莉
费用增减 20%税率是界线
(以北京一车主油费加养路费为例)
征收前全年支出 征收后全年支出 前后对比
10492.8元 10112.08元(按10%燃油税率) 可省380.72元
10492.8元 11031.36元(按20%燃油税率) 多出538.56元
10492.8元 11924.64元(按30%燃油税率) 多出1431.84元
10492.8元 12869.92元(按40%燃油税率) 多出2377.12元
10492.8元 13789.2元 (按50%燃油税率) 多出3296.4元
5 中央和地方利益咋分配
燃油税的开征一直以来被种种问题所困扰,因涉及资金有几千亿,它涉及多方利益的分配,有关部门将通过何种政策和手段来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呢?
“公路交通收费,一直都主要归属地方政府。然而,燃油税一旦开征,中央地方如何分配?这里面又存在一个利益分配问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有关人士如此分析。
据悉,酝酿中的燃油税开征方案中,已经基本确定由地方国税部门征收,进入中央国库,然后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返还给地方,从而更好平衡中央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6 数十万征稽人员在哪安置
据记者从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了解到,燃油税目前有意由石油公司代征,取消养路费后,原有正式的数十万征稽人员划转公务员编制,归入交通部门消化。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消息中还特别提到了“会议还约请了税务总局、中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部门参加”,这也意味着,燃油税将牵涉到多个部门的一些公务员编制问题,否则也不会将中编办请来一起开会。
声音一
留出公众讨论时间为好
《新京报》在社论中说,对于这个几乎攸关每个人利益的“费改税”方案,除了个别权威专家的只言片语之外,民众对其一头雾水。
燃油税的方案到底是什么样,税率多少,如何征收,是否意味着养路费等将被取消,或者哪些收费将被取消,民众的负担会变轻还是变重等,还没有答案。
这样的一个事关所有人利益的公共政策,如果在民众所知甚少的情况下“马上”出台,一旦与老百姓的期待相去甚远,甚至完全是两码事,政策的推行将遭遇尴尬。
燃油税注定就不是一个关起门来讨论的公共政策,惟有让民众参与,体现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才能博弈利益阶层,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声音二
“费改税”一步到位不现实
针对“燃油税”开征一事,沈阳理工大学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巴俊宇教授认为,由于中国目前正处于各项“费改税”的路上,“燃油税是税费改革中受关注度比较高的一种。”
巴俊宇教授表示,由于目前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没法一刀切,而且现行体制中如果变费为税后直接取消了费,可能一些配套服务和设施会跟不上,接不上轨。
“比如地方政府投资的高速公路,有投入但如果投资没有收回,这种补偿怎么来安排,这些都需要有具体的操作措施。”
巴俊宇因此认为,燃油税即使开征,大家也不要希冀太高,因为税费改革是条漫长的路,需要慢慢完善。
本报记者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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