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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境内主板上市相关情况简介

一、概念

所谓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境内或境外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流通股。

二、中小企业国内上市的主要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参考) 

1、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主营业务突出。

6、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国内上市的优势

1、直接融资数额大、成本低。

2、提升企业形象,扩大企业知名度。

3、优化企业管理,增加扩大企业的规模和实力。

四、上市成本费用

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各项收费总额约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4-5%左右。

五、中小企业全国理事会可提供的服务

上市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家机构都无法单独完成此项业务,中小企业全国理事会利用我们专业和资源的优势,可为上市企业提供咨询、推荐、策划、指导、优选相关合作机构,协调组织承销团队,实施全程跟踪公关服务,直至上市成功。我们承诺不成功不收费,并通过我们的工作使其它机构在成功之前少收费,主要费用成功后收取。

六、操作程序

(一)材料的准备(根据中介机构提供的尽职调查提纲)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年报)

2、上市申请包括企业简介、企业性质、所属行业。

3、比较详细的历史沿革情况。

4、股权结构,主要持股人的情况介绍。

5、主营业务及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分析。

6、项目情况:商业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批文,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

(二)初审复函,我会收到企业材料后,会同相关机构进行初审,对合格的企业以正式的文件复函。

(三)双方领导面谈签约。

(四)协调相关各机构进入操作程序,具体操作非常复杂,企业需配合相关机构共同合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