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解决广大企业直接投资业务的需求,我们与境内外多家投资机构(投资公司、战略投资者、私募基金……)建立了合作关系。达成了共识,可对企业直接投资参股业务。
二、企业的主要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参考)
1、企业成立三年以上,
2、企业连续盈利,且年盈利在5000万人民币以上。
3、企业净资产利润率20%以上,企业发展速度每年提高20%以上。
4、公司领导层稳定、信用等级高。
5、企业接受投资参股的额度应3亿元以上。
三、优势
1、投资额度大,解决企业资金需求。
2、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四、中小企业全国理事会可提供的服务
中小企业全国理事会利用我们专业和资源的优势,可为企业寻找最佳的融资渠道,提供咨询、推荐、策划、指导,并实施全程跟踪公关服务。直至融资成功。
五、操作程序
(一)、报送材料:①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年报);②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企业性质、行业、额度、用途、期限、还款来源、还款保证)。③项目情况:商业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批文,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
(二)、初审复函,我会收到企业材料后,会同相关机构进行初审,对合格的企业以正式的文件复函。
(三)、双方领导面谈签约。
(四)、协调相关各机构进入操作程序,具体操作非常复杂,企业需配合相关机构共同合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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