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朱小雯
自2008年11月1日起,中央政府将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的办法替代现行边境小额贸易进口税收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的政策,并逐年增加资金规模,专项用于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能力建设。
昨天,财政部出台六项支持边境地区贸易发展政策,以财税、投资方面的优惠,支持边贸。财政部表示,自2008年11月1日起,将边民互市进口的生活用品免税额度提高到每人每日人民币8000元,目前,有边境地区的省份的免税额度均低于此数,像广西壮族自治区目前是3000元,且各地还出台过各种对免税品方面的限制政策。
此外,政策还包括进一步减轻边贸企业负担,对涉及边境贸易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抓紧研究一般贸易以人民币结算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并优先考虑在边境地区扩大试点,以及支持边境口岸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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