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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动国有和国有控股电影企业重组上市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昨出台

  本报上周“寻找文化产业突破口”的系列报道,曾透露国家即将出台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要求大力推动我国电影产业跨越式发展,实现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历史性转变。

  作为主要措施之一,《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鼓励加大对电影产业的投融资政策支持。

  电影企业融资渠道拓宽

  “可以看出,针对新的发展情况有了更为具体详细的政策措施,这样将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电影产业发展。”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对本报记者表表示,整体来看,这次主要针对电影增量市场的发展提出了鼓励性措施,而从长远来看这对于整个文化产业都有较好的示范意义。

  《指导意见》指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影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电影产业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电影企业,金融机构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支持具备条件的电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利用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规模,壮大实力。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电影企业重组上市。积极探索建立电影风险投资机制,各地可以利用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等投资基金支持电影风险投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投资电影,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依法发起组建各类电影投资公司,努力培育电影领域战略投资者。

  十大措施力挺电影产业

  《指导意见》提出了10项主要措施:一、在数量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突出提高质量;二、加快推进国有电影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三、进一步深化院线制改革,大力发展跨区域规模院线、特色院线和数字院线。四、大力支持城镇数字影院建设;五、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影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六、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七、大力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八、积极实施电影“走出去”战略,努力增强国际影响力;九、抓紧推动建立完善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重点推进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制定和公布实施,制定和完善深化电影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针对非公有制电影企业的发展,明确表示将在投资核准、土地使用、财税政策、融资服务、对外贸易等方面给予国有电影企业同等待遇。

  《指导意见》还提出到2015年底电影产业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公平竞争、企业自主经营的电影产业运营体系,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依法行政、科学调控、保障有力、管理有效的电影行政管理体系和覆盖城乡的电影数字化发行放映网络,全面提高电影的创作生产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国际传播能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不断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