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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修订对华不锈钢压力管产品反补贴案初裁结果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应广州永大不锈钢有限公司申请,美国商务部修改了对华不锈钢压力管产品反补贴案初裁:将广州永大不锈钢有限公司补贴税率由1.47%修改为0.35%,江苏彰源金属工业(苏州)有限公司(被美国商务部选为强制应诉企业但未参与应诉)补贴税率由106.85%修改为105.73%,其他所有中国企业的税率由1.47%修改为53.04%。

    2008年7月10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纪事》上发布该案的初裁;7月15日,广州永大不锈钢有限公司以初裁存在“行政错误”为由向美国商务部提出修改初裁申请。按照美国法律,“行政错误”是指在由于数学计算或笔误等原因造成的非故意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