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国际金融报
根据最新消息,8月4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公布“广东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警戒线)为12%,下线为零或负增长。记者获悉,基准线为7%这一数字相比2008年的10%-15%,下降了3个百分点。其实不仅是广东,青海、上海等省市地区也下调了今年的工资基准线。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2009年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意见是根据国家的有关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广东省的社会经济发展预测,结合广东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就业等因素提出的。根据下发的通知,设定的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7%。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及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工会组织意见,大体按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
不久之前,其他一些省份也确定了工资指导线水平,青海省企业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中线)为9%;山西的基准线为12%;增长上限为20%;增长下限为4%。
《财经》杂志经济学家沈明高向记者表示,2009年各地企业应该发多少工资,实际上由市场决定。而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不具有强制性。此标准被看作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参照依据。(记者 孙维晨)
商务部 | 外交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农业部 | 水利部 | 国土资源部 | 交通运输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总局 | 财政部 | 民政部 | 科技部 | 教育部 | 卫生部 | 环境保护部 | 司法部 | 国家行政管理总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 泛亚电子商务联盟PAA | 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 | 姜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
电话:024—62500009 62237358 62237368 传真:024—6223735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建筑大厦 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9号兴华商务会馆
本网站为服务于中国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网站,因部分文章 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 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本网由沈阳双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权承办 企业代码s20358 辽ICP备081042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