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留言板 合作伙伴 各地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通知

 

为解决广大企业直接投资业务的需求,我们与境内外多家投资机构(投资公司、战略投资者、私募基金……)建立了合作关系。近日又与一家投资机构达成了合作共识,该投资机构系中国银行在海外设立的全资附属投资控股公司,该公司的法人由现任中国银行总行行长兼任,公司实力雄厚、信誉卓著,是可靠可信的投资合作伙伴。综上,主要投资的方式和程序是:
一、投资企业的条件
1、企业年盈利5000万人民币以上;
2、公司领导层稳定、可信;
3、企业发展有良好的前景。
二、投资方式:1、直接投资参股,按实际投入与公司股本情况核定所占公司股份的比例;2、固定回报:回报比率根据企业项目情况具体商定。
三、投资额度:一般企业,投资方根据企业需求情况具体商定,较大的企业,投资额最低不得少于3亿元人民币。
四、操作程序:1、上报材料:提供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情况简介和融资申请;2、理事会初审复函;3、投资方考察并与企业签约,进入具体合作程序。
请各地区工作委员会和业务代表根据上述融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