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工信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强调发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鼓励中小企业落实“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通知指出,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十分突出。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署上来。
一是要加大对产品有市场、有订单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积极开拓市场、勇于创新、稳定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支持创业、就业培训工作的力度。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创造就业岗位,稳定社会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二是将各地经营管理规范、效益和信誉好,并经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认定的中小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开辟的“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专栏上公布。
三是五月中旬开展“2009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建立民营企业与高校毕业生供需对接的绿色通道。活动主会场设在北京,届时各地将设立分会场,与主会场同步启动招聘活动。
四是开展就业网络联盟联合招聘周活动。6月20日至26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举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联合招聘周活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承办的“2009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延长至6月底,作为承接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联合招聘周活动的工作平台。
通知要求,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促就业、保稳定的大局意识,配合当地人力资源、教育部门,组织有招聘需求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继续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上提供招聘信息。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地方分网要同步做好相应工作。
商务部 | 外交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农业部 | 水利部 | 国土资源部 | 交通运输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总局 | 财政部 | 民政部 | 科技部 | 教育部 | 卫生部 | 环境保护部 | 司法部 | 国家行政管理总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 | 泛亚电子商务联盟PAA | 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 | 姜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
电话:024—62500009 62237358 62237368 传真:024—6223735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建筑大厦 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9号兴华商务会馆
本网站为服务于中国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网站,因部分文章 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 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本网由沈阳双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权承办 企业代码s20358 辽ICP备08104288号-1